商学院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6-06-30 11:56:49  发布人:  浏览量:

各办公室、教研室:

根据《绵阳城市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绵城院字〔2025〕174号)、《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绵城监评字〔2026〕35号)文件要求,学院拟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(一)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

组长:邹江

副组长:柳薇、王宇昊、杨林

成员:何林、方登科、许鲜、吴有权、杨菊、张皓楠、陈杨、何源

主要职责:研究部署学院考核总体工作,审定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,研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意外和重大问题。

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,负责本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工作。

(二)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

组长:杨林

副组长:何林、方登科

成员:许鲜、边成敏、杨菊、谢悦、陈杨、张皓楠、吴有权、黄彦钘、何源、龙宁斐、张定、陈园、宋艺、代健

主要职责: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(含其他单位兼课教师、外聘与兼职教师)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。

二、评价对象

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,包括从事理论课教学、实验实践课教学以及指导学生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课程环节任务的本校专职教师、兼课教师及校外兼职教师、外聘教师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(一)考核时段

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。

(三)工作安排与材料提交

1.2026年6月30日前,学院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,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,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(细则),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监评中心备案。

2.2026年7月1日前,教务处提供本学期课表数据,供各教学单位使用。

3.2026年7月3日前,教研办提供领导评价、校院两级督导评价、同行评价、学生评教等数据供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综合使用。

4.2026年7月10日前,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根据备案的实施办法(细则),有序开展教学质量考核工作。考核过程中,务必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。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5.2026年7月13日前,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(汇总表的纸质与电子版(Excel))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。

附件: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


绵阳城市学院商学院

2026年6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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