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商学院实验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
日期:2023-05-15 16:38:43 发布人: 浏览量:
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。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实验教学的管理,特制订《现代商学院实验实践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的规定》。
一、实验教学包括单独设置实验课程和课程内实验两种基本形式,以下简称“实验课程”和“课带实验”。
二、实验课程为单独设置的实验性课程,其教学活动以独立的课程形式进行组织,单独计算学分,单独考核与登记学习成绩。
1.实验课程考核内容可分为实验理论和实验操作两部分,最终课程成绩为两部分的综合成绩。成绩按百分制评定,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,不及格者必须重修。
2.实验课程成绩的评定采用平时成绩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平时成绩一般应占实验总成绩的50%。
三、课程实验是一门课程中的实验教学内容,与理论教学一起构成一门课程,其成绩归入课程成绩。
四、实验教学的平时成绩要根据实验预习、实验操作、实验报告、实验态度、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五、发现有抄袭作弊的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,有关实验成绩以不及格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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