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集群(教研室):
根据《绵阳城市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绵城院字〔2025〕174号)和《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绵城监评字〔2025〕51号)文件要求,学院拟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
组长:邹江
副组长:王宇昊、杨林
成员:江军、何林、方登科、许鲜
主要职责:研究部署学院考核总体工作,审定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,研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意外和重大问题。
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,负责本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工作。
(二)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
组长:杨林
副组长:何林、方登科
成员:江军、许鲜、边成敏、杨菊、谢悦、陈杨、张皓楠、吴有权、黄彦钘、何源、张定、陈园、宋艺、代健
主要职责: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(含其他单位兼课教师、外聘与兼职教师)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。
二、评价对象
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,包括从事理论课教学、实验实践课教学以及指导学生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课程环节任务的本校专职教师、兼课教师及校外兼职教师、外聘教师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考核时段
即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。
(二)工作安排与材料提交
1.2026年1月4日前,学院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,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,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(细则),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监评中心备案。
2.2026年1月5日前,教务处提供本学期课表数据,供各教学单位使用。
3.2026年1月7日前,教研办提供领导评价、校院两级督导评价、同行评价、学生评教等数据供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综合使用。
4.2026年1月16日前,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根据备案的实施办法(细则),有序开展教学质量考核工作。考核过程中,务必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。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5.2026年1月22日前,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(汇总表的纸质与电子版(Excel))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。
附件: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
绵阳城市学院现代商学院
2026年1月4日



